福建省农业农村经济发展态势良好 农产品价格将继续高位运行 不会引发全面通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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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产品安全:从田头到餐桌,盯得住吗?

本主题由 四海权威 于 2008-9-14 16:02 移动

农产品安全:从田头到餐桌,盯得住吗?

食品安全重于山。
    近年频发的食品安全事件,引起了社会公众对其主要源头——农产品质量安全的高度重视。从口到胃,短短的三尺距离,只是农产品安全万里长征的最后一步。在此之前,从田头到餐桌,从生产到流通,农产品一路跋山涉水、披荆斩棘,任何一步的差错,都将导致它的最后三尺“害人匪浅”。
    2006年1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以下简称《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正式实施,广东省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走向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的轨道,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测全面铺开;农业标准化水平稳步提高;农产品品牌培育初显成效。今年年初,省农业厅正式设立“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处”,广东的农产品质量安全规范化监管之路又迈出了坚实的一步。
    但是,一部刚刚施行了17个月,尚缺乏配套实施细则的法律,并不能立竿见影地解决农产品从田头到餐桌的各环节中仍存在的问题。生产标准化程度低,流通市场准入门槛低,法律细则尚不完善,监管过程多头交叉……拥有了法律靠山的农产品,其质量安全之路依旧任重而道远。
    4月10-11日,由省农业厅、省农科院、南方农村报、省农村信息中心和省农牧信息学会等联合主办的“广东省农产品质量安全论坛”将在中山市召开。在此之前,南方农村报记者深入我省农产品生产、流通、监管的诸个环节,期望探寻农产品从田头到餐桌的安全之旅。

生产过程——
标准化之路刚起步
    中山市港口镇胜隆村委会对面,一幅标牌安静地挺立着,上面刻满《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的全文。距标牌不过300余米,中山潮兴家禽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潮兴公司”)挂起了更多的标语,“动物防疫,人人有责”、“质量安全,企业生命之本”。
    “动物防疫重地,未经许可,不得入场”,几个大字在潮兴公司门口虎视耽耽,审视着往来的每一个人,尚未进入场区,记者已经深深感受到,这家拥有“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出境动物养殖企业注册证”的出口型家禽生产企业的食品安全意识。
    刚刚进入场区门口的消毒区,坐在生产技术办公室的麦树成主任就通过视频监控系统发现了记者的踪迹。从大门口到鸡棚,一项简单的消毒工作,公司员工执行得一丝不苟。麦树成主任介绍,现代化的建设和制度化的管理给公司产品的质量安全提供了有力的保障。
    始建于2000年的潮兴公司,年生产肉鸡180万只,雏鸡苗1200多万羽,淡水养殖量1800吨,其主要产品肉鸡70%出口港澳。国内和海外两个渠道的关注、“无公害农产品认证基地”的光环以及近些年的禽流感灾情横行,让潮兴公司对肉鸡产品的质量安全工作格外重视。
    “投入这么大,不能拿自己的产品开玩笑。”公司副总经理翁楚宏表示,从种苗、饲料、疫苗、到消毒、防疫、检验,一套完善的动物防疫和产品质量安全保障体系,在潮兴公司内部已经形成,“虽然出入境检验检疫所和农业部门会进行相关检测,企业还是要自检监控。一批鸡出栏上万只,如果出问题,损失就大了。”
    像中山潮兴这样的龙头企业,已经成为农业标准化体系框架内的核心基础。省农业厅有关负责人介绍,目前我省正在积极兴建的农业标准化生产示范区,都是以农业龙头企业、农业生产基地和大宗农产品生产区为依托,实行“公司+基地+农户+标准”,把农业生产的全过程纳入到标准化管理的轨道上来。最新的统计显示,目前全省建立省级农业标准化生产示范区281个,农业标准化推广面积超过35万公顷,带动农户近20万户。
    随之而来的,是农产品品牌化的拓展,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认证,成为近年来农产品生产企业追逐的热点。
    据统计,目前我省通过认定的无公害农产品产地数量1672个,通过国家认证的无公害农产品数量1841个,企业1600家;全省认证(有效期内)的绿色食品产品数量385个,认证面积20万公顷,认证企业156家;全省认证(有效期内)的有机食品产品数量124个,认证面积6000公顷,认证企业23家;已有349个农产品被评为“广东省名牌产品”;有15个产品获“中国名牌农产品”称号。
    农业标准化生产体系和农产品品牌化战略,在保障生产环节农产品质量安全的作用,已经得到一致认可,但是体系的建设在我省乃至全国都刚刚起步。
    省农业厅有关负责人表示,目前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难点在于,千家万户的农户如何做好农产品安全生产。“农产品不同于工业品,没有生产批号,露天季节生产,用药多、灾害多,如何确保田间的生产安全,是个大难题。”
    有关专家分析,目前农业生产的组织化程度低、农户分散生产经营的现状,严重阻碍了农业标准化项目的推广,标准化示范区的辐射范围和影响力远远没有体现。在目前土地经营权分散的农村土地制度下,农业生产的标准化之路还要更多地依靠农业龙头企业和农民专业经济合作组织的有力带动,也需要农民自身提高质量安全意识。

流通渠道——
准入制度尚需完善
    东莞市大京九农副产品批发市场(以下简称“大京九市场”),位于东莞常平镇,东莞火车东站附近,如此便捷的地理位置,赋予了大京九市场作为农业部“定点市场”和“全国大中城市重点粮油市场”的天然优势。
    每天,数量惊人的农副产品从这里源源不断地流出和流入,在东莞这个企业众多、人口密集的城市,占地面积400亩的农副产品批发市场扮演着“菜篮子”、“米袋子”的角色,它的一吞一吐影响着城市的脉搏,无数人的食品安全都与它息息相关。
    市场负责人李学功介绍,目前有近千家客户在大京九市场内经营,年交易量达150万吨,交易金额30余亿元,辐射以常平镇为中心的周边地区近1200万人口,已经成为珠三角地区大型区域农副产品综合批发中心。1200万人的食品安全加在大京九市场的肩膀上,让李学功丝毫不敢掉以轻心。
    《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对农产品批发市场有着特别的规定,第37条要求,“农产品批发市场应当设立或者委托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机构,对进场销售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进行抽查监测。”
    李学功介绍,大京九市场早在2003年已经设立了市场质检站,专门招聘专业的食品监测人员,配置相应的监测仪器,随时对市场内有疑问的产品进行抽捡,并将监测结果于公布栏公示,对不合格的产品坚决执行退市制度。目前,大京九市场严格执行食品准入制度,对每批进场的货物进行严格的质量检验,对不合格的产品一律不准其进场销售,同时在市场内实行每周一次的巡查登记制度,通过综合监管确保流通环节的农产品安全。
    大京九市场的质检站是我省27个农产品批发市场质检中心(站)之一,在我省的农产品质检体系中,这样的批发市场和生产企业的质检站只是补充,更多地发挥自检作用,省部级和地级以上市农产品质检机构则是龙头和骨干,县(市、区)农产品主产区检测站成为基础。
    据统计,全省目前已在21个地级以上市、93个县(市、区)和27个农产品批发市场建立了农产品质检中心(站),在全国率先基本实现了每个农产品主产县都建立有农产品产地检测站的目标,广州、深圳、东莞、佛山、中山等市,已经建立起具有一定基础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网络。
    省农业厅市场与经济信息处的相关负责人介绍,2007年全省全面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和“监督检测”,全年蔬菜产品合格率93.2%;畜禽产品平均合格率为98.2%;荔枝、龙眼、稻米等农产品的合格率达到90%以上。
    有关专家表示,高数值的农产品抽检合格率,并不代表目前农产品流通环节中不存在安全隐患。大量的农产品交易市场没有建立市场准入制度,更多的农产品不是通过超市和具备监测能力的批发市场流向百姓餐桌,农产品流通环节的市场准入制度尚需完善。大京九市场负责人李学功表示,监管部门对待大小市场应该一视同仁,小市场也要规范,否则农产品流通环节的漏洞很难弥补。

监管程序——
多头管理
亟待整合
    “八个大盖帽,管不好一个土草帽”,这曾是消费者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形象描述。据了解,按照国务院[2004]23号文件,食品的质量安全是分环节管理,农业部门负责农产品的生产环节;卫生部门负责消费环节;工商部门负责流通环节;原食品药品管理局负责食品安全的综合协调管理。
  《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实施后,明确了农业部门作为农产品质量安全的主管部门地位,标志着农业部门从之前的只负责农业生产过程的管理,转向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2008年初,广东省农业厅正式设立“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处”。
    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多头管理的顽疾并没有彻底根除,“谁都管,谁都不管”的局面依然存在。农业部门监管的范围集中在农户、批发市场、农业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流通环节更多地依靠工商部门,而鲜活农产品进入餐桌还涉及到卫生部门的管理。
    “八龙治水”的监管现状,让农产品质量安全链上的企业也颇感不适。中山潮兴公司生产技术办主任麦树成介绍,由于公司的禽类产品涉及出口,需要接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和农业部门的双重检测,两者检测的项目基本一致,但检测数据却不能共享,且收费标准不同,农业部门免费,出入境收费。
    麦树成表示,以上两个部门的管理并不算麻烦,必要也应当。但公司同时还需要应付卫生、工商等多个部门,这多少让麦主任摸不清头脑。卫生部门监管鸡蛋出售,质监部门监管饲料厂,工商负责流通管理,“很复杂,我也弄不清。”麦树成说,“机构有点多。”
    省农业厅有关负责人表示,《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已经从法律上明确了农业部门作为农产品食品安全的主要负责部门,这可以有效地减少多头管理,但法律的落实还需要一段过程。
    有关专家呼吁,尽快制定与《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相配套的规章制度,完善法律法规体系。目前我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合力尚未形成,亟需一部法律相关实施细则,进一步明确各级农业、工商、环保、质检、卫生、公安、原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中的职责,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
    据了解,《广东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条例》目前尚未出台,但已经进入全面调研起草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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