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开“抗癌之王”硒的美丽谎言
揭开“抗癌之王”硒的美丽谎言
【周末报报道】 ■本报记者 张辰
刘先生的母亲不幸被检查出肺癌中期,家里人都心急如焚。刘先生得知一位朋友的家人也罹患癌症,在进行放化疗的同时,正在服用一种叫“富硒灵芝宝”的保健品。朋友声称,这种产品尽管价格高昂,却是“世界公认的抗癌之王”,他的家人服用后精神比手术前强一些,饮食也有一定的改善。刘先生认为癌症是目前为止世界上尚未攻克的医学难题,心中有些怀疑,但在一片慌乱中也总算看到一线希望,于是准备购买一个疗程的“富硒”产品回去试试。
2005 年3月15日,央视一套播出了一台晚会,会上匿名曝光了一些“富硒”保健食品,揭露了将“硒”吹成“抑制肿瘤之王”、“抗癌极品”的骗局。刘先生犹豫了,一边有患者家属现身说法,商家拿出权威专家的论证,甚至抬出了世界卫生组织的金字招牌;另一边却是国内权威媒体的骗局曝光。到底是相信谁的比较好呢?刘先生也没了主意。随着周末报记者调查的一步步深入,谎言织成的美丽面具一层层被揭开,一个丑恶的现象逐渐现出原形。
盛名之下竟是斑斑劣迹
刘先生遇到的“富硒灵芝宝” 是市场上诸多“富硒”产品中最有代表性的产品之一。记者经过调查发现,在福建、吉林、山东、四川、云南、黑龙江、广东、河南、河北等地都可以找到有关富硒灵芝宝的广告。诸如《硒抗肿瘤快准狠》、《硒打破肿瘤不治观念》等广告宣称,“富硒灵芝宝”由“中国农业科学院研制”,是在总结中医抗肿瘤精华理论的基础上,将西药“抗肿瘤之王硒”和中药“仙草”灵芝经科学配比后有机结合,“不但能抑制肿瘤细胞DNA的合成,遏止其分裂增殖,而且能够切断肿瘤细胞的能量供应,使其因能量枯竭而消亡……”使“癌症晚期有医可救”,能“让肿瘤患者走向康复”……文中还有各种不同头衔的“权威专家”出现。
更让人惊异的是,“灵芝宝”的网站上曾登有一篇《世界卫生组织宣布硒抗癌确定无疑》的文章。该文称:“上世纪80年代,硒被西方医学界广泛应用于临床治疗。同期,世界卫生组织宣布:硒具有独特的抗癌药理作用,并有极强的‘靶向性’的特点。”“功效”如此“强劲”的“抗癌神药”,价格自然也够“劲”,一个疗程须六盒,总价高达3480元。
在商家营造起来的“神坛”上,“富硒灵芝宝”俨然成为癌症救世主的形象。然而令消费者意想不到的是,记者在国家工商总局却发现了它的另一副面孔,可以说劣迹斑斑并不光彩。
工商总局的一位工作人员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富硒灵芝宝”做违法广告已是“家常便饭”。早在2001年,“富硒灵芝宝”的广告就因大肆宣传疗效,严重误导消费者,被天津市工商局和平分局依法予以行政处罚,此案被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列为当年全国8起典型虚假广告案之一。除此之外,“富硒灵芝宝”在全国其他许多大中城市也曾因违法宣传而受到查处。据了解,国家工商总局曾经发出《关于加强保健食品广告监督管理的通知》,规定保健食品广告中不得使用医疗用语或者易与药品相混淆的用语。“富硒灵芝宝”作为保健食品,却在广告中大谈可使“让肺部肿瘤患者喜获新生”,并称其为“抗肿瘤领域的新一代产品”、“抗癌领域的一次重大突破”等等,硬把食品说成是药品,这明显超出了法规所许可的范围,实际上是在严重地误导和欺骗患者。记者获知,查处“富硒灵芝宝”的,不仅有工商管理部门,还有国家卫生管理部门。
有意思的是,当记者致电“富硒灵芝宝”的生产商北京农科产品销售中心时,不知是否迫于外界的压力,负责人潘先生并没有像之前广告与网站上宣传的那样,大吹“硒”的抗癌功效。他小心翼翼地一再强调:“关于硒的各种宣传都是底下的分销商所为!”
无独有偶,另一具有广泛知名度的富硒产品“北大富硒康”公司的陈经理在电话中也十分注意自己的措辞,明确表示自己的产品“只是一种保健品,具有一定的预防功效,至于抗癌的作用,那是别的富硒产品在销售过程中产生的一种误解”。
商家混淆“预防”和“治疗”的概念
关于“硒”功效的疑问,也早被淹没在铺天盖地的广告轰炸中。
记者通过网络发现,《美国医学学会学刊》曾经发表了一篇研究报告。报告撰写人克拉克教授把1312名志愿者分组在美国几个缺硒的地区作实验,第一组每天服用了200微克的硒,第二组每天服用安慰剂。这些志愿者服用了4年半的硒补充物或安慰剂,之后克拉克教授又花了6年时间去跟踪这些人的病情。
根据实验的结果,克拉克发现,那些服用硒补充物的第一组患者,患癌的几率比第二组要少五成以上,胰腺癌患病率低63%,大肠癌患病率低58%,肺癌患病率低46%。克拉克在作进一步调查后发现,那些服用安慰剂的人,因癌症而死的人数比第一组的人要多出五成。这个实验似乎很肯定地说明了补充硒对癌症有预防作用,于是精明的国内保健品生产商以及他们的一些“御用专家”们将此作为“硒能抗癌”的有力证据。
那么硒是否如保健品厂商和一些所谓的肿瘤专家所说,具有抗癌的作用呢?“其实商家是在玩一个文字游戏,企图在消费者中混淆‘预防癌症’与‘治疗癌症’这两个概念!”
北京大学临床肿瘤学院北京肿瘤医院主任医师季加孚教授向记者强调:“硒没有抗癌的作用,不可能用来‘治疗’癌症。”“预防癌症”与“治疗癌症”其实是两个完全不同的概念。研究表明,硒作为一种微量元素,确实与肿瘤的发生有着一定的联系。美国科学家研究委员会食品与营养委员会推荐的每日硒摄入量为50—200微克,人体对于硒的摄入量如果长期低于正常水平,罹患癌症的几率就会加大。我国是个缺硒的国家,多数土壤中硒总量小于0.1毫克/千克,严重缺硒的地区土壤中硒总量不到0.05毫克/千克。调查表明,当前我国生产的猪肉、鸡蛋和牛奶中硒含量是很低的,一个鸡蛋或一千克牛奶中仅含有几微克硒。对于要达到人体预防疾病的需要量来说,那是微不足道的。因此从这个意义上来说,适量补硒对于人体有益。这种情况仅仅指在没有患癌症的情况下,人体服用适量的硒可以预防癌症的发生。但是人一旦患上癌症,硒就对它无能为力了,因为硒并没有治疗癌症的作用。
季加孚气愤地指出:“一些富硒保健品声称能抑制肿瘤细胞的生长,防止复发、转移,这是很不负责任的,完全是在骗人。在目前的临床研究中,没有出现过任何证据,表明某种富含硒的东西能够当药来治疗肿瘤。”保健品商们就想到了“抗癌”这个模棱两可的词,从不同的角度来理解,它既可以解释成“预防癌症”,又可以看作是“治疗癌症”,一些不明就里的消费者就稀里糊涂地钻进了圈套。即使在有些患者身上产生了一些效果,也不能看做就是硒的功劳。
“举个最简单的例子,这些富硒保健品一般都打着配合放化疗的旗号,声称产品具有辅助治疗癌症的功效。但是所谓的‘配合化疗’却是一个十分宽泛的概念:患者在化疗前进食某种自己喜欢的食品或者自认为 ‘补’的食品,化疗结束后,他会觉得反应比没有进食的状况下要小一些,可我们不能据此就认定他食用的这些东西就具有降低化疗毒副作用的功效,因为这里面情况比较复杂,可能还有患者本人的一种心理暗示的作用存在。保健品商恰恰利用了消费者的盲点,将这种心理暗示的作用转嫁到自己产品的功效上,借此来证明自己不是在吹牛。”
不管怎么说,目前的“富硒”产品基本上都属于保健品,真正具备抗癌作用的药品与这些保健品的最大差别在于对防癌抗癌物质成分的强化,同时又具有规范的原料、技术、质量、治疗标准作为保证。目前国家尚未出台保健品防癌物质成分的国家标准,这类技术指标都是生产企业自己制定。因此,保健品中即便存在抗癌成分,含量也很低,达不到治疗的水平。而药品抗癌有效成分的含量一般要比保健食品高出30倍以上。专家建议,治疗肿瘤还是应到正规的医院进行综合治疗,不应当听信一些富硒产品的夸大宣传,这样才不至于延误病情、错过最佳的治疗期。